【#女子回应台风中救25人荣誉被冒领#:荣誉归荣誉,我们只要该要的,绝不多要一分】#女子救人荣誉被冒领还遭冒领者嘲讽#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1999年,厦门遭遇了一场特大台风,25位渔民被困孤岛。新店镇刘五店村村民彭秀环组织四名村民冒死前往救援,然而在事后的市级表彰上,被表彰的只有村支书和另一位曾拒绝救人的村民,真正的救人者却榜上无名。
为讨回公道,彭秀环起诉过冒领者,获救者们为她签名作证。25年里,她不停地在向各级部门申诉。2004年,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撤销对冒领者的表彰。
但彭秀环和四位救人者却没有等来“正名”。2024年,厦门市相关部门回复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见义勇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提出,彭秀环申诉的情况已超出有效期限,无法对其认定。
近日,当事人彭秀环接受@潇湘晨报 记者专访,面对荣誉被冒领以及近期的“拆迁质疑”,她表示:“荣誉归荣誉,我们只要该要的,绝不多要一分”。彭秀环女儿也表示,她不明白“一样是救人,为啥年年被慰问的不是我们”。彭秀环儿子还告诉记者,村里面闲言闲语很多,母亲甚至被当年的冒领者嘲讽“你爱怎么告,怎么告,如果告得赢,就做条裤子给狗穿”。
另据大风新闻,“彭秀环还是有可能实现诉求的,但存在不小阻力。”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能否实现的核心关键,在于突破“时效限制”和“表彰程序壁垒”,“既然当地官方已经承认当年表彰存在错误,还撤销了对蔡某某的表彰,就意味着事实层面已经认定彭秀环等5人的救人行为属实,这是最有利的基础。”赵良善表示,彭秀环实现诉求的阻力则来自两点:一是官方以“超过2年申请时效”为由拒绝认定见义勇为;二是早年有“未表彰的不再表彰”的内部意见。但这两点并非完全没有反驳空间。
赵良善认为,仍可向上级政府申请复核、行政监督,拿着官方已承认“表彰错误”的证据,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要求纠正下级部门“时效过期”“不再表彰”的决定,“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在1999年,而福建省的2年时效规定是2012年才出台的,法不溯及既往,不能用后来的规定约束之前的行为。”
“很多地方对这类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历史正义诉求,会有灵活处理的空间。”赵良善说,彭秀环可向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或公安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强调并非单纯申请新的认定,而是历史遗留的纠错事件,并提供相关证据,请求启动“特事特办”程序,突破时效限制。
赵良善分析,在该起事件中,彭秀环迟迟无法实现诉求,关键缘于两点原因:首先是程序和规则的“惯性壁垒”。政府部门做事讲究“按规则来”,一旦出台了“时效限制”“不再表彰”的规定,基层部门往往不愿轻易突破,怕开了“特例”之后引发更多类似诉求,增加工作负担;其次,历史遗留问题的“纠错成本”。当年的表彰是厦门市委、市政府层面发布的,现在要纠正这个错误,需要层层报批,协调多个部门流程复杂,耗时耗力。
赵良善认为,规则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掩盖错误,彭秀环等5人的救人行为是实实在在的,官方已经承认表彰错误,就应该拿出勇气纠正。 http://t.cn/AXqd1jR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