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2-0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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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16时许,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十六大队民辅警沿金台至搬罾方向高速公路开展日常巡逻执勤,重点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通行安全。当巡逻至该路段 K27 公里处时,执勤人员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S7*** 的白色小型轿车违规停靠在右侧应急车道内,车身完全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空间,且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经现场核实,驾驶员蒲某携乘车人从南充前往达州渠县探亲,因对该路段路况不熟悉、不清楚出口位置,情急之下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两人共同操作手机查询导航,未意识到该行为已违反交通法规。执勤民辅警当即对二人开展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明确告知:“应急车道是保障救援、抢险的‘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严禁占用”,并指导其遇路线疑问时,应提前规划行程,或前往就近服务区、收费站等安全区域停车查询,切勿在高速主线及应急车道内临时停靠。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恢复道路通行秩序,民辅警现场责令蒲中荣立即驶离,并驾驶警车全程引导,确保该车安全前往搬罾收费站。依据相关规定,蒲某因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9 分的处罚。
#四川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仅供应急救援、故障车辆临时避险等特殊情况使用。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仅会面临处罚,更可能延误应急救援时机、引发恶性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行车,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 http://t.cn/AX5G5r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