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速递#2月5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申请首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相关事宜。#海南开放向未来# http://t.cn/AX5i3VLP
发布于 海南
#海南新闻速递#2月5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申请首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相关事宜。#海南开放向未来# http://t.cn/AX5i3V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