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立约时明明穿足了铠甲,但耳根子和心都太软,被催一次就脱掉一层,最后还给对方递刀把自己捅死的故事。引以为戒,下不为例。
*此为最终回应,看了两方立场第三者自有公论。至于至今半句不提原合约限期这一关键事实,揪着过程中一句“自己定的ddl是12月30日”的那几百人,争辩也是白费力气,必要时我会走正常渠道维权,希望你们也是。
*为了后续维权,避免侵权及引导舆战嫌疑,全文不含聊天截图,也会开启评论精选,一概不会放出但各位的留言我仍能看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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