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一想,我发现真正在女权主义上还有点实践性的只有提出6b4t的激女。
政治正确的女权主义的日常行动包括:在媒体上写文,在自己的社媒上写文,大声抗议,呼吁,唤起大众的女性主义意识,使针对妇女的暴力变得可以容忍和合乎标准——暴力随处可见,我们对此表示抗议,然后生活还要继续下去(齐泽克原话)……时不时在控诉中享乐与消费,最后,“我们要做好人,不能残忍,但周围的环境并非如此,我又能怎么样?”
这么一对比,激女至少有某种笼统的行动纲领与自我负责的追求,其中既反资本主义消费与享乐(反追星,反对御宅文化,反偶像),还反父权大他者(反对宗教),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向上。
所以,激女的歌名性显然比政治正确的女权主义要高。
当然,激女有很多歧视,试图“再搞个框框”,但是你能在现实中找到一种不搞个框框的行动者吗? 假如一个人拥有无限的自由,既要又要还要,那她真的找得到方向吗?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