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6-02-1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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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商场饭店推出“浓香狗肉饭”引争议,商场:已对商品、宣传物料全部下架】#湖南一商场浓香狗肉饭已下架#2月8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郴州市步步高新天地商场内,一家名为“某某某砂锅煲仔饭”的商家推出新品“浓香狗肉饭”。此举引发网友讨论,部分网友不满认为在人流量大的商场内售卖不妥,并质疑狗肉来源的合规性。

9日上午,该煲仔饭品牌创始人龙某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浓香狗肉饭”是近几个月上市的新品,只在冬季售卖,材料是在市场购买的,“经过检疫合格”。

涉事商场工作人员答复红星新闻记者称,商场已将此问题反馈给楼面经理,对商品、宣传物料全部进行了下架,“后期不会再出现这个商品了,我们也很重视”。对此,龙某某向记者证实,目前已经将“浓香狗肉饭”下架。

狗肉是否可以食用?据此前报道,2020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公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明确把猫、狗排除在可食用动物目录外,其不属于养殖禽畜。此外,农业农村部官网于2023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通知中附带22个附件,在第22个附件《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规程》4.4.1.6条中明确犬猫与《畜禽目录》里的水貂等特种畜禽一样属于非食用动物。(红星新闻、农业农村部官网、大众新闻) http://t.cn/AX53ij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