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总的求婚日记》
①
两个小孩子撞在了一起,不确定有没有受伤,就都送来了医院检查。我跪在医院的走廊里,膝盖下面是冰凉的瓷砖。
高途,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了多久。三年。一千零九十七天。我把你住过的那间出租屋买下来了,墙上的贴纸没撕,冰箱里那盒过期的酸奶也没扔。保洁阿姨说那酸奶都长毛了,我说放着。
我没说的是,那盒酸奶是你走之前买的,草莓味,盖子拧得很紧。
乐乐在你怀里睡着了,小脸埋在你肩窝里,呼吸软软的,手指攥着你衬衫的领子。他睡着的样子很像你——眉心有一点点蹙着,像在忍什么。
我说,高途,跟我回家好不好。
你没说话,只是把我膝盖底下那张体检单抽走了。
②
我让秘书订了九十九朵玫瑰。她问我什么场合,我说求婚。她的表情很精彩,大概在想沈总疯了吧——HS的股价还在跌,核心团队刚被人挖走一半,我他妈在这儿订玫瑰。
是疯了。
三年都等了,多等三天都等不了。
我把花捧到你公寓门口,你开门,看了一眼,没接。
你说,沈总,乐乐睡了。
我改了口,我说,那我不进去了。花你留着。明天周末,我带乐乐去海洋馆。
你顿了一下。那天下雨,你穿着件灰色的家居服,领口洗得有点松了。三年前我给你买过一件一模一样的,你走的时候没带走。
你说,海洋馆太吵。
我说,那我带他去图书馆。
你看着那束花,很久。
最后你说,沈文琅,你不用这样。
③
我把婚戒埋在乐乐的小沙桶里。
他在儿童乐园挖沙子,挖着挖着挖出个小丝绒盒子,举起来喊:“爸爸!你看!”
你愣住了。
我蹲下来,当着全游乐场家长的面,把那枚戒指套在你的无名指上。你的手指很凉,骨节比三年前更分明了些。
我说,这是第十八次送你回家。高中的时候你在巷口等我,大学你在校门口,后来你在公司楼下。每一次我都没送你上楼。这一次我想送你上去,以后都想送你上去。
你没抽手。
但你把戒指摘下来,轻轻放回我掌心。
你说,沈文琅,你根本不知道你想要什么。
④
我喝多了。
其实没醉,就是想见你。
到你楼下已经快十二点,我靠着单元门给你打电话。你接起来,那边很安静,只有乐乐浅浅的呼吸声。
我说,高途,今天是乐乐三岁生日对不对。三年前的今天我是不是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
你没说话。
我说,你在医院待了一整夜,一个人签的字。镇痛泵自费,你舍不得用。后来是你自己办的出院手续,那天你自己走回家的,路上还买了早餐。豆浆,两杯。
你的声音有点哑。你怎么知道。
我让助理查了当年的监控录像。
你没说话。
我说,高途,我不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是不知道自己配不配要。
那边安静了很久。
你说,外面冷,回去吧。
⑤
我带你去了我omega父亲的墓园。是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他去世了,还精心为他布置了墓园。
墓园的风很大,我站在那块石碑前面,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十岁,我几乎已经忘记怎么在他面前说心里话了。
现在我已经知道他还活着,而且过得很好,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面对这座墓碑。
你替我擦了擦墓碑上的照片。来都来了。
你说,应叔叔,我是高途。……沈文琅高中的时候脾气很差,大家都觉得全校只有我受得了他。我给他买早餐,他不要,反而放在我桌角,说我太瘦了要多吃点。他讨厌全校所有omega,我每天都在侥幸,却也如立于围墙之下,惴惴不安。
我转过头看你。
你说,后来他父亲来学校,问他有没有喜欢的人。他说,没有。他父亲说,沈文琅以后是要做大事的人。
风把你的头发吹乱了。
我说,那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懦弱的一句话。
你没看我。
你说,不是懦弱。你只是还没准备好。
你又在替我解释了。你总是这样。
⑥
乐乐问我,沈叔叔,你为什么总来找我和爸爸?
我把他抱到膝盖上,说,因为叔叔喜欢高途叔叔,想和他结婚。
乐乐歪着头想了一会儿。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
我沉默了很久。
乐乐说,爸爸以前经常哭。他说是切洋葱,可是他每次切完洋葱都会把洋葱扔掉,他不喜欢吃洋葱。
我把他抱紧了。
我说,是叔叔不好,来晚了。
⑦
你终于肯让我进厨房了。
你站在灶台边切菜,刀工还是那样,不快,但很稳。我在旁边给你递酱油,你接过去,指尖碰到我的。
乐乐在客厅看动画片,是小猪佩奇,音量开得很大。
我说,高途,你知道我这三年是怎么过的吗。
你没停刀。
我说,我把你高中给我的那张数学草稿纸裱起来了。上面有你演算的笔迹,有一道题你算错了,但我没改。你在HS工作时给我留的便签我全都收集起来了,贴在冰箱上,我骗自己每天都有你陪。
你的刀停了一下。
我说,我以为我不需要任何人,是你让我知道我需要。然后你走了,我又花三年才承认自己需要。
你转过身来。
你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你从来不在我面前哭。高中你爸赌输了钱,你三天没吃饭,还帮我抄物理笔记。你手腕细得笔都握不稳,字迹还是工整的。
你说,沈文琅,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说,你。
你说,你以前不喜欢omega。
我说,我只是不喜欢我自己。
你说,你以前说,婚姻是束缚。
我说,那是我爸说的。我后悔了二十年。
你垂下眼睛。
刀放在砧板上,很轻的一声。
你说,那乐乐呢。
我握住你的手。三年前你走的时候,以为我不想要他。高途,他是你拼了命生下来的,我怎么会不想要。
你没说话。
你的手在我掌心里,没有抽走。
我单膝跪下去。厨房的地砖有点滑,我的膝盖磕了一下。你下意识想扶我,又停住了。
我掏出那枚戒指。三年,换了七次款式,这颗主石一直没动过。
我说,高途,这是我第七次求婚。
以前你总是说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现在我告诉你。我要你再也不需要使用任何抑制剂,再也不用独自忍受那些痛苦;我要你不需要再伪装成beta,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孤立无援;我要你能够拥有自己的舞台,学有所用光芒万丈;我要你和乐乐永远幸福快乐,如果可以,我想加一点私心,争取一个守护你们的资格。
我要我们错过的那些年,用以后的日子慢慢补。
你不说话。
眼泪滴在我手背上。
我把戒指套进你的无名指。这一次你没摘。
乐乐从客厅跑过来,扒着门框看我们。他看了半天,说,爸爸,你在哭。
你蹲下去,把他搂进怀里。
你说,乐乐,以后可以管沈叔叔叫爸爸了。
乐乐看看你,又看看我。
他小小声地喊,爸爸。
我伸手,把你们两个一起抱住。
三年。一千零九十七天。
我的宇宙绕回了它的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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