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宇树遭碰瓷式诉讼最高法怒批原告#】 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电子狗”专利侵权终审判决中,罕见地直接点名批评原告露某美公司:“其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最高法的“怒批”,不仅为宇树科技彻底正名,更体现出对滥用专利诉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据潮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25年,露某美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宇树科技制造、销售的“Gox”机器狗侵犯其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该公司称,该专利涵盖四肢关节驱动、头颈部多传感器集成、无线控制及可变色仿生毛皮等技术特征,而宇树科技的产品全面覆盖这些内容,构成直接或等同侵权。
原本市场主体之间,因为知识产权发生诉讼,再正常不过。然而这起案件却出现多处蹊跷之处。
比如时间线上,该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受让涉案专利,经营范围仅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毫无关联,却在获权5天后即发起诉讼。又如索赔金额上,该公司最初索赔500元,但同时要求以法院审计结果为准,并主张按侵权获利的3至5倍适用惩罚性赔偿,总额高达7000万元以上;在二审询问结束后,又将赔偿请求撤回至500元。有法律专家揭露,这种“变脸”式的金额调整,既是为了规避高额诉讼费,又能借虚高索赔向被告施压,真正是“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
好在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多个方面逐一剖析,认定宇树科技的产品未包含涉案专利中的“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三项关键技术特征,且原告公司所称的“油漆变色”“外衣更换”等不能等同于专利中的“可变色仿生毛皮”,从根本上否定了侵权指控的成立。同时罕见地谴责了原告公司的“恶意诉讼”,展现了守护创新环境、维护司法尊严的坚定态度。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主体却将专利视为“摇钱树”甚至“敲诈工具”,专挑企业融资、上市等关键节点发起“暗箭”。这种假专利之名行牟利之实的“碰瓷”行为,严重损害了被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如毒瘤般侵蚀着创新生态的健康肌理,必须予以雷霆治理。
近年来,最高法多次发布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典型案例。这释放出清晰的司法讯号:法庭不是赌场,诉讼更不是生意。任何试图将专利当作大棒随意挥舞、将法律程序视为博弈筹码的行径,终将受到司法的否定与社会的唾弃。
向“碰瓷式诉讼”亮剑,还需要制度层面持续发力。一要精准认定,细化恶意诉讼的判定标准,织密法网,让“碰瓷者”无处遁形;二要严惩重罚,大幅提高恶意诉讼的违法成本,让投机者付出远超其收益的惨痛代价;三要示范引领,通过公开披露异常行为、发布指导性案例,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压力,激浊扬清。
专利制度的初心,在于激励创新、促进进步,绝非某些人牟取暴利的工具。只有当专利回归保护创新的本质,诚信成为诉讼活动的基石,企业才能在健康的法治环境中轻装上阵、放手拼搏。(潮新闻 评论员 朱浙萍 视频 羊晚视频) http://t.cn/AXcIa9z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