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专利5天就索赔春晚机器狗8000万#【安徽时评 | #春晚机器狗遭专利碰瓷索赔8000万#】2026年央视春晚,让观众印象最深的画面,莫过于大放异彩的机器人。
宇树科技等企业的机器狗登台翻跟头、耍双节棍,甚至打起了醉拳。这不仅让国内观众看得热血沸腾,连外国网友都纷纷惊叹中国科技的迅猛进步与硬核实力。
这种从实验室走向国民舞台的新质生产力,来得极其不易。然而,就在创新企业埋头苦干、用硬核技术征服观众的时候,角落里却射来了一支冷箭。
一家名为露某美日化有限公司的企业,将宇树科技告上了法庭。这家主营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的公司,在受让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专利仅5天后,就急不可耐地发起了维权诉讼。
吃相之难看,动作之急迫,令人咋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其索赔金额的“过山车”操作。起初索赔500元,却要求以法院审计结果为准,主张按侵权获利适用惩罚性赔偿,总额可高达7000万元以上。一审败诉后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询问后,该企业竟临时把索赔额度提高到8000万元,仅隔一天又火速回调到最初的500元。
这种把诉讼当成儿戏的做法,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终审判决中,最高法罕见地直接点名批评原告:“其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
这份判决书不仅定分止争,更是对专利法的普及教育。法律保护专利,初衷是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纵容投机倒把。
根据审判文书的详尽比对来看,宇树科技的产品压根没有原告专利中所谓的“气体传感器”“液位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等必要技术特征。
原告的逻辑可谓生搬硬套到了极致。试图将机器狗外穿的服装、刷的油漆,强行等同于专利中的“可变色仿生毛皮”;试图将用于感知足端接触状态的压力传感器,曲解为涉案专利中的“消音垫”。拿着一堆似是而非的概念,强行攀附宇树科技的爆款产品,动机昭然若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权利是用来保护的,不是可以滥用的。个别人以为只要抢到一纸专利,就能理直气壮地“碰瓷”。
对于这起离谱的案件,网友们的感受极为直观。公众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最看不得的就是老实人吃亏、实干家吃亏。
有网友直言不讳地痛批:“专利流氓、版权流氓、商标流氓、域名流氓…就是为敲诈勒索而生。”也有人将这种套路看得透彻:“有枣没枣打一竿子,万一成了呢?反正败诉也没多少钱诉讼费。”
大家愤怒的不仅是这家企业荒唐的索赔,更是因为这种行径伤害了那些真正踏实做事的公司。正如网友担忧地说:“还好是宇树科技这种大公司,要是其他小公司面对这种恶意维权,该多难。”
2026年,坊间称之为人形机器人规模化应用的关键之年。就在不久之前,春晚总导演于蕾曾表示,希望通过机器人节目,让观众看到中国机器人产业立体化的状态。
机器人已经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赛道、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赛道上,每一行代码的迭代、每一个设备的优化,都凝结着无数研发人员的心血与汗水。
创新之路本就有不确定性,如果法律不能为守法的企业撑腰,劣币驱逐良币就会成为现实。老老实实做事的企业,绝不该被这些投机取巧的“专利刺客”拖住后腿。
最高法的这纸判决,具有深远的警示与教育意义。它不仅维护了被告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向全社会宣告:专利权不是敲诈工具,诉讼更非博弈筹码。
扫清蝇营狗苟,方能大步流星。
面向日益繁荣的科技市场,我们需要更多这样底气十足、一针见血的判决。唯有如此,新质生产力才能在清朗的法治晴空下,爆发出更加惊人的力量。(安徽时评)相关报道:http://t.cn/AXccOFF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