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 26-02-2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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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后拒同房法院判定不予离婚#

本质上属于骗钱,但披了一个结婚的外衣。

婚姻原本含有默认的性义务,两人结婚,一般来讲肯定要发生性关系,且后续还要生孩子。如果不想要孩子,想丁克,一般在婚前两人要说好。生孩子属于默认选项,不生孩子则要事先谈好。

但现在部分女性和部分女权流派,不断推崇婚姻的去性化,去生育化,觉得这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

把女性的“性权利”无限放大。

把原先的默认选项,变成例外选项,把原先的例外选项,变成默认选项。

尤其是性关系,如果两人结婚后都不能发生性关系,则结婚干啥呢?如果一个女性在某些时候,感觉身体不舒服,我觉得可以在不舒服的时候拒绝,作为老公,体谅一下也是应该的,但你不能说完全拒绝。

百分百完全拒绝,那为啥要结婚呢?

吃饱了撑的,有毛病吗?

最搞笑的是,你对此还说不得,因为说了之后,可能便是博文被屏蔽。

要是谈多了,或者那句话说得稍不谨慎,哪天账户没了,也是不能被排除的可能性之一。

所以惹得像项立刚这样的非法律专业人士,怒斥法律界反人类。#热点观点#

发布于 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