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卫健委已严肃约谈市急救中心# 很多人认为有关急救车出车的医务人员要不要帮着搬病人很多人以为是懒省事或者想多收钱……其实我认为这个问题没有这么狭隘,真遇到危急情况很多医生或者护士也没这么惜力或者势利,帮着出个力或搭把手也没有这么让人为难……让人为难的地方其实在于两个字:「担责」。
我随随便便搜索了一下,就找到了两个以往的案例:2021年的广西巴马、2023年的湖北孝感,都出过救护车医护人员帮着抬病人的时候,病人不小心摔了或者磕了,家属认为救护人员应该担责的事情。
我还见过那种在很狭窄的、没有电梯的六层老楼里面,一堆医护人员和家属齐心协力把瘫痪在床的老人举下去的过程,这个画面很暖心,但说实话也很惊心……如果老人磕了碰了摔了,可能就是个不堪设想的大事。
如果是既定的医疗流程内医护人员出了岔子,那是肯定要担责的,这点我想大家是没有什么异议……那当问题出现在这种没有明文规定医护人员必须要做的事,但是帮帮忙,搭把手的过程中出了问题,被反过来追责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现在很多人遇到摔倒的老人不敢上去扶,肯定不是因为心疼自己这点力气或想趁机要点钱吧?
现在的医疗环境确实很复杂,各种想不到的事或者人会找工作人员的麻烦,那么「非规定必须要做的事就尽量不做、做的越少、错的越少」这种心态会出现,我个人觉得一点都不奇怪,大家也不必道德批判或者苛责,这是人性……我也不觉得这种心态只有医疗行业才会有,只是医疗行业作为与民生最相关的窗口行业,最容易被人感知。
要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规定救护车医护人员必须要帮助抬病人,这么简单直接看着毫无成本的办法,这么多年我相信各地的主管部门不可能没想到……没有办法大规模实现的原因一定是有现实的基础的,这可能就是救护车人手的制约,毕竟每辆救护车多一个担架员,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开销,潜在搬运病人过程中出岔子需要担责,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风险。
你说生命是无价的,怎么能够节省一个人员的工资或者是担心要担责赔钱而忽视责任……对对对,这个道理咱都懂,但是问题是生命是无价的,现实中很多人的心态却是:「我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必须为了我不惜代价,但我也不可能多掏一毛钱的代价」,我买个电视包不包搬上楼和安装可能是不同的价,很多人都能理解,但是换成治病救人,很多人就不理解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道理不用多说,不管是治病救人,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一件宏大或者是微小的叙事,成本和风险都只能被分担和转移,它永远不能被消灭。
要想这个问题不再出现,个人认为只靠这种判例是不够的,可以规定医务人员必须出力,但人手、成本和风险如何解决,只靠个人情怀担当和社会道德批判是不够的。
毕竟你我都是会老的,你我都不想等到自己老了在家没有亲属在旁边摔倒等救命的时候,还得为了能不能有人抬自己一把而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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