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6-03-0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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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宣示了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定决心。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新一年高质量发展把舵定向,为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司法之力扩大内需、优化供给,转化资源潜能、建立竞争优势?如何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振市场信心、激活一池春水?这不仅是人民法院亟待破解的经济命题,更是必须答好的政治考题。

一是坚持内需主导,以“匠心之治”释放消费市场潜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扩大内需既关系经济稳定,也关系经济安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内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消费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基础。促进消费向新而进、向优而行,关键在于深刻洞察人民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背后的法治逻辑。一方面,要以精准司法护航优质供给。着力释放文旅、赛事、餐饮等服务消费潜力,保障有效供给,创造市场需求。例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审结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产品责任等纠纷,通过明确交易规则、厘清责任边界,引导市场主体持续提升品质。同时,在当地人流量较大的景区设置法律服务站、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展法律咨询、多元调解,实现“小事不出景区、矛盾不成诉讼”。另一方面,要以刚性司法提振消费信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消费信心的建立,靠的是长久的规则与公平。针对部分消费者“谈卡色变”的痛点,哈尔滨中院依法认定预付式消费“霸王条款”无效,规制套路营销、卷款跑路行为;针对“知假买假”系列案暴露出的不合格食品销售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监管前移、标准细化,让老百姓消费底气更足、预期更稳、信心更强。这不仅是司法审判的职责所在,更是城市发展的长远之计。人民法院要通过这种“匠心之治”,让内需潜力在法治沃土中充分涌流。

二是聚焦创新驱动,以“前瞻之策”激活转型发展动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城市转型的核心竞争力。当前生物制造、数字智能等新兴产业加速崛起,对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司法需求更加多元、更为迫切,也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如何更好地护航创新、服务发展?首先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生态。不断探索通过个案裁判,树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导向。例如,哈尔滨中院在审理全省首例医用淀粉酶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时,考量的是如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获得交易机会。其次要激励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司法保护应当成为品牌价值的“放大器”,要加大对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特色产业司法保护力度,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以“严保护”激励“真创新”。实践中,哈尔滨中院严厉打击仿冒“利合228”“中科发5号”等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当好维护粮食安全“压舱石”;严厉制裁“洗澡米”“调和米”等冒充“五常大米”的违法行为,依法支持本地品牌做优做强。最后要助力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破产审判不只是“退出”,更是“盘活”“再生”的重要途径,要素资源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离不开司法智慧的参与。去年,哈尔滨中院大力推动哈尔滨某汽车公司2.28亿元重整投资款如期到位,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的注入,更是信心的重建。近年来,哈尔滨中院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举措,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城市和先进制造业基地,让这座城市在传承“老工业基地”厚实底蕴的同时,更展现出新质生产力的锐意与锋芒。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以“暖心之举”厚植企业成长沃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需要政策的“阳光雨露”,更需要司法的“温情呵护”,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做实公正司法、护企安商。一方面,要以“司法速度”换取“发展效益”。司法提速就是为企业减负,要及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快立、深查、巧执。例如,哈尔滨中院依托自贸区法庭,在深哈产业园、对俄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完善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高效解纷,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另一方面,要以“法治温度”呵护“成长根系”。这份“温度”,体现在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护航上。要认真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举措,联合工商联、营商环境局、投资服务局等单位构建司法协作机制,通过常态化联络、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向企业问需问计。过去一年,哈尔滨中院依法帮助民营企业清收账款34.88亿元,修复企业信用1071件次,府院联动推进某实业公司超亿元矿业权成功出让,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司法的“速度”与“温度”为企业创造的是一种可预期的安全感和被尊重的信任感,当这种感受深入人心,发展的信心便会凝聚,投资的向心力自然形成。而这,也正是需要人民法院着力构造的“法治高地”与“发展热土”——让企业家不仅敢想敢闯、敢于追梦,更能成事圆梦、扎根生长。

四是融入社会治理,以“源头之水”浇灌宜居幸福之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城市的核心是人,老百姓满不满意、生活方不方便是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的重要评判标准。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精准供给司法服务,推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让法治成为城市善治的“源头活水”。一要聚焦城市建设所需。构建“法院+”实质化解格局,在强化城市承载功能、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高城市治理效能等方面持续发力。例如,哈尔滨中院通过发布行政争议化解白皮书,实质化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纠纷,有力支持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哈伊高铁、吉黑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二要聚焦民心民意所盼。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积极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关注外卖骑手、平台主播等新就业群体的维权需求,努力把“工资账单”变成“幸福清单”。针对用工规范、信贷管理等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既精准“把脉”,又务实“开方”,以司法的“人情味”滋养城市的“烟火气”。三要聚焦绿水青山所系。今年正值“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提出十周年,要把守护冰天雪地的纯净底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推进恢复性司法。例如,在某热电公司违规排放锅炉废气案中,哈尔滨中院创新判令50余万元损害赔偿金缴纳至专用账户,确保涉案区域生态环境修复“专款专用”。实践表明,司法工作已成为城市良性运转的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更要当好城市治理的“绣花针”,以精细功夫穿起城市建设的“千条线”,绣出民生幸福的“万般景”,让哈尔滨的冰天雪地生长出更加热气腾腾的美好生活。(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 作者:程显波(作者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责任编辑: 刘洁 闫钰|联系电话:(010)67550743 | 电子信箱:pinglun@rmfy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