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师傅自媒体 26-03-14 00:02

十年公交老司机遭恶意解雇维权#中国[超话]##头条新闻工作室[超话]##生活手记#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与事件概述
巨明中,2010年6月入职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担任公交驾驶员一职,十年间坚守岗位,累计安全行驶超百万公里。2020年7月,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单方面强制解除与巨明中的劳动合同,其十年工龄被无端剥夺。此后,巨明中历经劳动仲裁、两级法院诉讼,均未获得公正裁决,目前仍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奔走呼号。

二、事件核心争议与企业违法事实
(一)劳动合同遭恶意篡改,工龄认定存猫腻
巨明中提供的2010年6月14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社保缴纳凭证显示,其入职时间为2010年6月,且十年间持续在第四客运公司任职。但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经理张某辉上任后,私自篡改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将入职时间篡改为2011年10月1日,试图缩短巨明中的工龄,降低其应得的劳动待遇^。

(二)违法克扣工资,冒充签名伪造证据
2016年张某辉担任经理后,多次以“罚款”名义克扣巨明中的工资、年休奖及年终奖,部分款项要求通过微信转账至私人账户。巨明中发现,张某辉存在多次冒充其签名扣钱的行为,并伪造相关扣款凭证。这些违法行径不仅直接损害了巨明中的经济利益,更涉嫌伪造文书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报复举报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巨明中因不服张某辉的违法行为,多次向上级部门投诉举报,却未得到任何回应。2020年7月,张某辉以“工作中发生口角”为由,利用企业规章制度强行解除与巨明中的劳动合同,实则是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此次解除既无充分事实依据,也未遵循法定程序,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司法维权遭遇不公,关键证据未被采信
巨明中在维权过程中,提交了劳动合同篡改记录、冒充签名的扣款凭证、微信转账记录、十年工资流水及社保缴纳证明等关键证据,但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未采信这些证据,反而采纳了兰州公交集团提交的存在诸多漏洞的材料。某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巨明中与第四客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将其劳动关系归属笼统划至集团层面,对核心的工资流水来源避而不谈,判决结果严重偏离客观事实。

四、诉求与呼吁
(一)对兰州公交集团及相关责任人的诉求
要求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恢复与巨明中的劳动关系,或按照十年工龄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及拖欠的工资、奖金等(具体金额以核算为准);
要求相关部门对张某辉篡改劳动合同、冒充签名扣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要求兰州公交集团对内部管理进行全面整顿,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对社会各界的呼吁
‌恳请甘肃本地媒体、北京法治网等新闻媒体‌关注此事,深入调查报道,通过舆论监督推动事件公正解决,让更多人看到普通劳动者维权的艰辛与不易;
‌恳请公益法律援助机构‌为巨明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帮助其梳理证据、完善维权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恳请工会组织‌介入此事,发挥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职能,为巨明中提供支持与帮助,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
‌恳请甘肃本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兰州公交集团的违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审理此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巨明中十年如一日坚守公交驾驶岗位,为兰州公共交通事业付出了青春与汗水,却遭遇如此不公对待。我们坚信,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下,正义终将到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保障!

联系人:巨明中
联系电话:13659485667
2026年3月13日

发布于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