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其:窃以为,不管当下律师境况如何、社会如何评价,律师都是一个非常高尚的职业,因为她的工作对象是当事人的财富、自由乃至生命。
律师必须是社会的精英——在美国,律师是社会的精英;在我国,曾经也是。律师是帮助当事人解决涉及财富、自由、生命中法律问题的方案或经验,若非社会的精英能做得到的吗?
律师是专业人士而不是其他,律师的工作特点更多的是体现律师的个人价值和能力。因此,律师不应整天想着如何去“搞钱”,甚至组建大所然后再以“律所”的名义,或收割律师——让律师支付办公室租金、管理费等“花钱上班”,或违法从事金融担保活动,或违法从事融资投资活动。诸如此类,最终都不可避免的因资金链“暴雷”而身败名裂甚至引发牢狱之灾。与此同时,还让其他合伙人律师陷入无限连带的偿债巨大风险,并给整个律师行业抹了黑。
——敬请各位律师同仁爱惜自己的羽毛,为法治文明的梦想而努力![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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