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秋Esther 26-03-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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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沈阳3·15重拳曝光!这些坑人案例你可能也踩过!消费维权必看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例,从食品篡改日期到电动车充电器不合格,从虚假广告到假药销售,每一起都戳中消费者的痛点,用真实案例敲响消费安全警钟!

💥核心案例曝光(真实可查)

1. 食品领域:篡改生产日期坑害食客
铁西区某冷冻食品经营部为避免临期商品滞销,竟私自撕毁内包装标签,篡改冻猪带肉小排的生产日期后销往外地。这种行为直接违反《食品安全法》,不仅被责令召回涉案食品,还面临高额罚款,监管部门同时将线索移送下游商户所在地监管部门,彻底斩断问题食品流通链。
2. 出行安全:不合格电动车充电器藏隐患
和平区某零售商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型号与合格证标注不符且无编码,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这类不合格充电器极易引发短路、起火,严重威胁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上游供应商也被同步追责。
3. 医疗美容&药品:虚假宣传谋暴利
某药房发布“吃上一丸,止疼痛、消麻木”等夸大功效的药品广告,违反《广告法》规定;还有商家销售未经注册的进口特殊化妆品、添加违禁成分的假药,这些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更可能对健康造成不可逆伤害,均被依法严厉查处。
4. 特种设备&民生服务:安全与价格双失守
某液化石油气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某宠物门诊虚构价格诱导消费,某公司未按规范维护电梯……从燃气安全到日常消费,监管部门全方位排查,对漠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

 

📚3·15科普:你的权益你必须知道

什么是3·1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立,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都会开展维权宣传活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9项核心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维权渠道速记
遇到消费纠纷别慌,这5种方式帮你维权:

1. 与商家协商和解,直接沟通诉求;
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调解组织介入调解;
3. 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4. 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沈阳此次集中曝光,既是对违法经营者的严厉警示,也是给消费者的“避坑指南”。消费安全无小事,每一次维权都是在推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我们一起对侵权行为说“不”! http://t.cn/AXVgDyf3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