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兜律师 26-03-1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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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毛肚生产乱象”的视频流传于网络,反映四川某食品公司生产车间环境卫生等问题——作为毛肚爱好者,我吃火锅必点毛肚,不管毛肚是什么价格,看到这样的新闻爆料,我觉得天都塌了!好在,我都是在知名火锅店吃的,没在某网红的直播间下过订单。

视频发酵后受到关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暂停生产,进行停业整顿——这几项操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脏乱差的生产环境违反《食品安全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容器、工具保持清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

单是生产环境脏乱差这一项,生产企业将面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其次,如果是违规使用或超范围使用双氧水,则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双氧水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将要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生产工具、设备、原料以及罚款、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涉嫌犯罪。

我们再来看一下带货主播的法律责任,主播在卖货交易中扮演的是销售者或经营者的角色。如果上述网友反馈的问题查证属实,那么,主播可能面临如下责任:

面向消费者的法律责任表现为赔偿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者可以向主播主张十倍价款的赔偿。

同时,主播可能也存在行政责任,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一条,若主播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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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