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乐、宜享花等5家平台被金融监管约谈,“担保费”“权益包”无处遁形
导 语
新规来了,“隐形费用”藏不住了。
文 | 亦可
出品 | Tao财经
2026年3月,金融监管领域针对互联网助贷业务密集出手——3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约谈分期乐、奇富借条、你我贷借款、宜享花、信用飞等5家头部平台;3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与央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所有个人贷款业务息费“阳光化”,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一周之内,监管的“靶向治疗”与“系统规范”同步落地,释放出互联网助贷行业全链条重构的明确信号。
01监管触角首次伸向平台主体
3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针对互联网助贷业务问题,近日对5家平台运营机构进行约谈。这是“助贷新规”实施后,监管首次直接约谈助贷平台。约谈提出五项要求:规范营销宣传行为,清晰明确披露息费信息,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催收,健全客户投诉解决机制。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指出,这标志着“互联网助贷行业系统性、全链条治理的重要转向”——监管关注点已从持牌金融机构本身,延伸至合作的互联网平台。约谈并非无的放矢。以你我贷为例,黑猫投诉平台相关投诉量高达92820条,问题集中在息费不透明、综合年化成本接近36%、暴力催收等方面。消费者李女士在向某平台咨询分期业务时,未达成借贷意向便提供了个人信息,此后频繁接到第三方营销骚扰电话。“消保不仅仅是持牌金融机构的分内工作,助贷平台同样具有主体责任,”苏筱芮强调,“需将消保合规贯穿于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
02一张表终结“隐形费用”时代
如果说约谈是“点对点纠偏”,那么3月15日发布的新规则是“面上立规矩”。《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的核心,是用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打破助贷行业长期存在的息费不透明困局。新规有四大突破。一是息费全覆盖,将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逾期罚息等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终结“担保费不算利息”的规避逻辑。二是机构全覆盖,适用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所有放贷机构及合作第三方。三是一表展示,逐项列明各费用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收取主体,并折算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四是事前确认,现场办理需签字,线上需弹窗展示并强制阅读,线上消费分期需在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曾刚指出,新规直击助贷行业长期存在的监管套利、分账套路等核心顽疾。“逐项列明所有费用项目及收取主体,统一折算为年化成本,对普通消费者有非常强的保护意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线上消费场景的规定。未来用户在淘宝、京东、美团等平台分期下单时,不能再将息费信息藏在“详情页”,支付按钮上方必须明确展示本金、分期安排、服务费用、收取主体、年化综合成本等核心信息。这意味着,助贷平台长期依赖的“信息折叠术”将彻底失效。新规还明确贷款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合作协议中需明确各方职责,对合作机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情形严重的应终止合作。“凡通过合作机构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综合融资成本统一核算,不得游离于披露体系之外,”曾刚强调,“过去的分账套路,将从制度层面被彻底堵死。”
03自营能力成生存底线
约谈与新规的双重落地,正在引发行业深度重构。多位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表示,“助贷资产必然收缩,消金行业将迎来深度洗牌。”规模收缩已成定局。 有消费金融公司高管透露,日后消金公司整体综合定价需控制在20%以内,目前行业平均助贷资金成本约5%,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监管近日还向多家消金公司下发文件,要求严控助贷规模、规范合作,明确M2以内(逾期两个月内)不得委外催收,自营催收责任进一步压实。自营能力成为生存底线。 面对外部渠道管控收紧,不少消金机构尝试自建平台,但成本压力巨大。“自建获客、风控平台资金成本极高,仅科技投入单年就高达上亿元,中小机构根本难以承受。”前述高管坦言。银行系消金机构依托股东资金、流量支撑,具备自建能力,而非银行系中小机构转型难度陡增。马太效应加速显现。 行业普遍判断,自营获客、自主风控、自营催收能力突出的头部持牌机构,受规模管控影响较小,反而能借助行业洗牌抢占合规市场份额;过度依赖助贷渠道、缺乏核心风控能力的中小机构,将面临规模压缩、盈利承压的双重挑战。苏筱芮指出,持牌金融机构只有从源头打造自主获客、自主风控与自主催收能力,避免对助贷业务的过度依赖,才能在未来获得更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肃清行业乱象需“制度完善、技术赋能、市场出清”三管齐下。制度层面应推动从“单点约束”向“全链穿透”升级;技术层面需构建“以AI对AI”的监测能力;市场层面应加快形成“分级监管”体系,对灰色地带玩家坚决出清。从约谈平台到息费透明,从规模管控到自营能力建设,这一系列监管动作勾勒出互联网助贷行业未来的清晰图景:只有回归服务实体、尊重用户的本质,才能真正行稳致远。对于消费者而言,2026年8月1日之后,那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将成为守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