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其实压根不知道辛普森杀妻案的细节。以为所有人都清楚辛普森确实杀了妻,只是陪审团为了程序正义而违背了结果正义,不得不放过他,让他逃脱了法律制裁。
但如果你真去仔细了解这个案子的整个判决过程,就会发现,其实是警方做了伪证,导致陪审团根本不相信辛普森是真正的凶手。
所以这个案子根本不是“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发生了冲突”。而是“由于程序不正义,导致陪审团不相信结果正义”。
事实上,结合国内一些案子,比如李四强案、萧山五青年案、房洪彪案,你就会发现,我后面那句话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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