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lie的微博小窝 26-03-16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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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5万还不上履约做对方女友|法院:约定无效,必须还钱

📌 事件完整经过(湖南益阳)

- 女方因资金周转借5万元
- 借条写死:到期不还,自愿做女友
- 到期还不上→女方履约做对方女友,相处数月后分手
- 男方追债,女方拒还:我已履行“女友义务”,钱不用还
- 男方起诉→法院判:约定无效,女方必须还5万

⚖️ 法院判决核心(民法典第153条)

- 人身关系不能交易:婚姻/恋爱是自愿身份关系,不能当债务履行方式
- 违背公序良俗:“以身抵债”违反社会道德,约定自始无效
- 借贷关系独立有效:借款事实+转账+借条真实,必须全额还款

💡 同类判例(统一口径)

- 江西:借15万约定“当3年女友抵债”→约定无效,判还款
- 江苏:为抵债闪婚→离婚后仍判返还借款

✅ 普通人避坑提醒

- 借条只写金额、利率、还款日期,绝对不写“以身相许/做女友/结婚抵债”
- 恋爱借钱:写清是借款,不是赠与/彩礼,保留转账记录
- 遇到“以身抵债”要求:直接拒绝,违法且无效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