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离婚分钱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检察院去督办离婚分财产的案子?大家粗看肯定不了解,原因也很简单,最高检其实公布过一批帮助女性维权重新分配夫妻财产的案例的。但是这些案例难点就是在如果男女性别倒转,大家会觉得很不公平,所以发了案例,但媒体上没讲。
给的案例是“女富男穷”。开篇就是一位女士去检察院哭诉觉得法院给她分配财产不公平。一审二审的法官判的不对。整个案子很简单,就是男女双方结婚后买房,2012年北京买房,首付39万,贷款88万。房本上写女方99%,男方1%。
婚内还清贷款。在19年的时候双方离婚了。房子估值300万。接着法院来分钱。
因为房子是在婚内购买的。婚后用来还贷的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法院是坚持要根据夫妻共有的方式去分钱。一审二审,都是要这笔钱对半分。
法院里面一审二审结束之后,女方申请再审被驳回。接着她去找检察院哭诉。检察院督办这个案件。要法院给这对夫妻重新分钱。
然后法院就作出了一个很神奇的判决。夫妻婚内购房,价值300万,共同财产还贷,离婚分配的时候,男方只拿到3万元。
法院一审二审都是对半分,检察院介入,说要按照登记的99%和1%比例分,300万的财产,女方拿走297万,男方拿走3万。
接着就是要和大众讲,这个案子法院判的多不对,检察院督办的多好。
记者手里拿到这么个案例,你觉得能怎么写?大众其实很难接受这种分配方案的。尤其是年轻人,他们当中很多都有男女互换看案例的习惯。夫妻婚内购房,共同还贷,总共财产300万,离婚一方拿走99%,另一方拿走1%,你没办法让大家觉得这么分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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