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3-17 14:07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请刘大锤不要聊了#

这是关切,当“八卦聊天”游走在法律红线边缘,我实在忍不住想说这句话。

这几天,微博热搜上总能看到“刘大锤聊XXX”的身影。

从王一博、张凌赫到杨洋,一场直播,几句“靠谱”“谈不了一点”“目前没谈”的模糊表述,就能裹挟着真真假假的信息,引爆一场舆论风暴。

这种看似“闲聊”的爆料,真的只是娱乐谈资吗?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将未经核实、真假混杂的私人信息置于公共舆论场中心的行为,实则游走在多条法律红线的边缘,风险极高。

这一次“聊天”就可能触犯多重法律:

1. 民事侵权: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双重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即使使用“靠谱”“不像顶流风格”等模糊措辞,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指向性地传播他人恋情等私密信息,足以导致社会公众对特定艺人品德、作风的评价降低,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艺人的婚恋状况、感情生活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私密信息。未经本人同意,通过公开直播方式进行讨论、猜测和传播,本身就是一种侵扰私人生活安宁、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

2. 行政违法: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拘留或罚款。

在直播中混合真实信息(如艺人行程)与未经证实甚至已被辟谣的猜测(如恋情),极易在粉丝和公众中制造混淆,引发大规模网络争论、互相攻击,扰乱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

其账号此前因“低俗炒作”被官方点名,正说明其行为已引起监管关注。

3. 刑事犯罪风险: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认定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以“刘大锤”话题动辄上热搜、阅读量破亿的传播量看,极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4. 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

以爆料为业、以流量为目的的“聊天”,大量生产真假难辨、聚焦他人隐私的内容,已直接违背了上述规定,平台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处置,网信部门也可依法对其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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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