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6-03-1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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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孩被塞后备厢爷爷奶奶在场#】#生母争抚养权患癌儿子现抑郁倾向# 3月19日,此前受到关注的9岁男孩被生父塞进后备厢一事所衍生出的民事案件二审,于当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9日中午,孩子生母汪女士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此次二审因突发情况将择期再开庭。

汪女士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她和孩子的生父刘先生于2021年协议离婚,后续他就把孩子带到了广东,“当时因为我觉得男孩和父亲一起生活会比较好,但在离婚后的几个月里,孩子时不时会在晚上哭着打电话给我,我那时候也没想太多,就经常坐飞机往返江苏和广东看望孩子,但我没想到他会做出把孩子塞进后备厢这样的事情。”

汪女士表示,2023年9月孩子告诉她,之前他们在从佛山自驾前往桂林的时候,自己被父亲塞进车子的后备厢。“作为母亲,在孩子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感到很崩溃,那时候我本就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听到这个事以后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据汪女士了解,事发时车上除了刘先生、孩子继母、孩子的爷爷奶奶还有继母的亲生孩子。“我儿子跟我描述说,当时他准备拉车门去后排入座,父亲便跟他说车里坐不下让他去后备厢。”

2024年前后,经历法院两审判决,汪女士最终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在这个过程中,也消耗了我很多精力,我还患上了甲状腺癌,孩子其实在这期间也有些抑郁的倾向。”汪女士称,在离婚后为了辰辰往返两地的这些年,自己一直没有再婚,“不光是孩子,包括其中涉及的种种官司,几乎完全打乱了我的生活。”

2025年4月,已经回到母亲身边的辰辰以被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起诉其生父以及继母。同年6月该案一审开庭,汪女士作为辰辰的代理人出庭,辰辰并未出庭。去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两名被告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辰辰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据汪女士向@扬子晚报 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赔礼道歉主要目的在于消除侵权人给受害人在社会评价和声誉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主要适用于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形,本案中两被告的侵权行为并未在社会评价和声誉上对原告造成不良影响,原告请求两被告赔礼道歉,理据不足,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定,两被告不构成对原告遗弃及精神虐待,但两名被告让及放任原告乘坐后尾箱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健康权的侵害,考虑到原告系未成年人、影响范围、两被告行为方式及过错程度等情况,本院酌定支持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3月18日晚,汪女士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此次二审开庭她将会带着孩子一起出庭,“他会把当时真实的情况表达出来,我们的诉求就是希望法院能判决对方向孩子公开道歉。”辰辰也向记者表示,面对法庭,他不会紧张。

3月19日,@扬子晚报 记者多次致电孩子生父刘先生,截至发稿前并未接通。刘先生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出发前他曾征求过孩子的意见,当时孩子也是自愿的,且孩子并非全程待在后备厢中,“只有一两个小时的高速让孩子坐在了后备厢,其他都是坐在前排,就是挤了一点。”刘先生还称自己并未精神虐待辰辰,“那我是的亲生孩子,每年给他读5万元的私立学校,我对他非常好。”他认为,他的做法并没有违背孩子的意愿,不会对汪女士及孩子进行道歉。(记者 徐韶达 剪辑 戴哲涵)#男孩讲述被生父继母塞后备箱细节# http://t.cn/AXfVVoy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