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这个时候收拾东西是已经拿了offer紧急搬家,感觉还挺有动力的。这回是要把这个城市丢掉,宣布它过期了,还挺神奇的,虽然我并不怀念,但人会陷入惯性的泥沼里。过去真的像一场巨大的噩梦,梦里的我身中数刀还能爬到终点,自己给自己刮骨疗毒。我好像很习惯那种逼迫自己在痛苦里振作起来的感觉,每天早晨睁开眼的第一个瞬间降临的是让人头皮发麻的焦虑,是新一天的苦行,因此人生毫无意义。那时候拿到offer也不会特别开心,没有添置特别多的东西,工位除了必需品什么也没有,做好准备随时要走。在许多幻觉里我像刘伶一样大醉不醒,架着马车在这个世界上流浪,穿过旷野,对所有人大喊死便埋我,如果我死了我的尸骨就会在云朵里发酵,我的故事会在看不见的风里流淌,直到没有人记得。
可能人的一生在他人看来就是这样潦草,和醉后漫不经心写就的一道枯笔似的,倘若许多年过去,执笔的人也忘了毛边纸的触感,忘了那些无聊的运笔和回转,心境就此凝固,难以触摸。这么说朝花夕拾其实是个悖论,人怎么能捡到过去的时间呢?过去是镜花水月,我试图打捞水中月影,总是一无所获。终不可得的东西会显得万分珍贵,那时候世界又会骗我说水中倒影才是我人生的月圆。实际上明月常有,今天等不到月圆,明天总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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