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涉刑事案件#
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行驶至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遭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情况下连续8次急刹别停(53秒内完成),最终导致吕先生避让不及追尾。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显示,双方此前无冲突,路虎车主孙某某被认定为蓄意挑衅。
事故造成吕先生奔驰车维修费9.8万元,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因缺乏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总计近16万元损失需其自行承担。
交警到场后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明确此事"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或寻衅滋事",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计划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交警四次尝试移送案件至辖区桂林路派出所及分局法制大队,均被拒收(派出所向媒体解释称"需向分局报备但没有分局联系方式")。
2026年1月14日,警方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吕先生自行报案后,派出所立为行政案件,但朝阳区分局于2月3日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
3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过刑事复议,认定原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不予立案结论并责令重新调查。
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通报,正式将案件立为刑事案件,并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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