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疑云不应被名誉判决遮蔽#【零度观点:女子举报退休领导母亲名下巨额财产,被判公开道歉! 不该让追问真相的人先道歉】近日,一女子实名举报,重庆市民政局一领导的母亲名下有巨额财产。一名退休工人,3年之内名下竟然多了出10处房产,共计2700平方米,价值几个亿,还有一辆宾利豪车,质疑其收入合法性。结果,对方称财产是母亲经商所得,女子发布的视频被投诉下架,法院要求她全网公开赔礼道歉。重庆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则回应,说女子反映的不是工作问题,其父母问题涉及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这个说法放在普通人身上,没毛病。但放在公职人员家属身上,尤其是当财产规模大到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时,它还是纯粹的隐私吗?
一个退休工人,3年赚几个亿。如果不是经商天才,那这个“经商所得”到底是怎么个经法?被举报方至今没有拿出工商登记、纳税记录、资金流水这些关键证据。当然,举报人的说法也需要核实。但问题在于,当公众看到一个“74岁退休老人3年挣几个亿”的叙事时,产生质疑几乎是本能反应。
法院判女子全网道歉,理由是侵犯名誉权。法律上,侵犯名誉权确实需要两个要件:捏造歪曲事实,或者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具体到这个案子,判决有没有法律依据,外人不好妄断。但公众的困惑在于——判决只谈了名誉侵权,对巨额财产来源只字不提,难免让人觉得,这事被“避重就轻”了。
核心问题其实就一个:这些财产到底合不合法?如果合法,把证据拿出来,谣言自然不攻自破。如果不合法,那就不只是名誉权的事,而是纪检部门该介入的事。
被举报人又是投诉下架视频,又是起诉名誉侵权,这些做法本身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公众也会想:如果财产来源真经得起查,为什么不让视频留在网上?为什么不让质疑在阳光下对质?
民政局说,这不是工作问题。但公职人员家属的巨额财产,如果真与职务存在某种关联,那它就已经超出“私事”的边界,进入公共利益的范畴。这不是要侵犯谁的隐私,而是权力廉洁性必须接受监督。
健康的社会,不该让追问真相的人先学会道歉。不是说举报人一定对,而是说——在真相还没查清之前,就让质疑的声音先闭嘴,这不对。
目前,纪检部门尚未就此案公开发布核查信息。真相到底如何,有待权威部门给出答案。公众要的其实很简单:要么查清财产来源,还当事人一个清白;要么发现问题,给公众一个交代。毕竟,权力是人民给的,干干净净,才能经得起追问。#女子举报退休领导母亲名下巨额财产# http://t.cn/AXfijh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