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视频 26-03-2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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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猥亵女孩民警等判决生效后开除#】#律师称民警猥亵女孩一审量刑偏轻#据新黄河报道,2025年6月16日下午,家住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的小君(化名)因殴打他人一案,和母亲被通知到牙城镇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其间,该派出所教导员李某让小君母亲先行离开,对独处在办公室的小君实施了猥亵行为。2026年3月16日,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小君的父亲张先生称,李某当庭未提起上诉。判决落定,但张先生的心无法落定。一方面,他认为李某的判决过轻,女儿也一直未收到李某家属以及派出所的道歉;另一方面,事情发生后女儿的心理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整日情绪低落,多次离家出走。3月21日,霞浦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李某的一审判决已经判下来了,现在在生效期内,等判决生效后就开除。另据大风新闻报道,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律师认为,法院一审判决量刑偏轻。本案中,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在派出所办公室这一具有公共性质的场所实施胁迫,构成公开情节,且猥亵手段具有侵入性,危害后果显著。派出所办公室虽未完全符合《刑法》第237条第二款“在公共场所当众”的严格要件(因当时无其他人在场),但作为公共执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公开性、涉众性和公共服务属性,行为人在此实施犯罪,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管理秩序。胡磊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八条关于公共场所认定的精神及司法实践,此类场所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显著增加,应当从严从重处罚。此外,若被害人存在明显精神创伤(如情绪低落、多次离家出走、自残倾向等),家属应当及时申请司法精神损伤鉴定,以固定犯罪危害后果。该鉴定意见既可作为检察机关抗诉时要求加重量刑的关键证据,也能为后续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充分依据。#遭民警猥亵女孩多次离家出走# http://t.cn/AXfj1d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