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立学/鼓励鲜卑与汉族通婚/均田制
针对一些流传的存在部分错误的功绩图整理出来的史料反驳论据
1️⃣“郡国立学”是高允等人在献文朝天安元年提出,冯太后临朝听政时期颁布了恢复太学的诏令,北魏自此“初立乡学,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
“高宗崩,显祖居谅暗,乙浑专擅朝命,谋危社稷。文明太后诛之,引允禁中,参决大政。”
“……郡国立学,自此始也。”
《魏书·列传卷三十六》
文成帝在位时期(452-465年)并未颁布过“郡国立学”的诏令,仅有恢复儒学、推崇礼教的倾向,真正建立起郡国级官学体系,是在献文帝天安元年(466年),冯太后临朝称制时期,由高允等人奏请后正式颁布诏令,这也是北魏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郡国级官学体系,之后在太和年间进一步完善。
2️⃣太和七年(483年)十二月,在冯太后指导下,孝文帝针对拓跋部旧俗,下诏禁止同姓婚姻,鼓励鲜卑族与汉族之间通婚。
“诏曰:“淳风行于上古,礼化用乎近叶。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绝同姓之娶。斯皆教随时设,治因事改者也。皇运初基,中原未混,拨乱经纶,日不暇给,古风遗朴,未遑釐改。后遂因循,迄兹莫变。朕属百年之期,当后仁之政,思易质旧,式昭惟新。自今悉禁绝之,有犯以不道论。”
《魏书·帝纪卷七》
文成帝在位时期(452-465年)有延续民族融合趋势,但从未正式下诏允许鲜卑与汉族通婚,更多是民间自发行为,官方层面仍旧保留鲜卑军事特权,允许鲜卑与汉族通婚政策,是冯太后和孝文帝改革时期的核心举措。
3️⃣均田制由李安世在太和年间首倡提出,上书的《均田疏》中例数了西晋以来因战乱分裂而导致贵族豪强趁机抢占良田,也道出了北魏统一北方大部后,百姓重回故乡向贵族豪强索要土地未果的客观存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按照劳动力的多少,制定相应的标准把土地分给没有土地或者土地较少的百姓让他们耕种,并用"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勾画出来了百姓安居乐业,国家收入增加的美好愿景。
在李安世上书的《均田疏》基础上,太和九年(485年)临朝称制的冯太后以诏令形式发布正式推行均田令。
文成帝在位时期(452-465年)仅推行的是休养生息、轻徭薄赋政策,与均田制无关,更谈不上是均田制雏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