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孟献贵民商法案例带学训练营# 【2026届主观题案例带写训练营137】郑某乘坐康泰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大巴,行至中途时,因一辆客车横侧于路中,旅游大巴让车上的乘客下车后停车牵引,但并未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王某醉酒驾车至此撞伤游客郑某,郑某为此支出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5万元。郑某认为康泰旅行社违反了旅游合同中保障游客旅行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遂以康泰旅行社为被告提起违约之诉,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康泰旅行社赔偿郑某50000元。请问:在郑某获得50000元的赔偿之后,其是否可以继续向王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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