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回应女子被羁押后无罪又立案#:刑案办理过程中发现新线索,重新立案很正常】“我曾在这里上班,也是在这里被公安局带走的。”#女子看到羁押单才得知自己涉黑#3月17日上午,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中湖公园,史玉辉指着对面的一栋大楼对@大象新闻 ·大象帮记者说,当时她担任儋州市清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8月23日下午,昌江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昌江县)公安局的刑警直接来到我办公室,说叫我跟他去调查一下。我当时问调查什么,他也不告诉我。”史玉辉说,当时警察没有给她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逮捕证,“他们直接把我从办公室铐走了。”#女子被羁押821天无罪释放国赔被叫停#
41岁的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无罪释放。然而,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海南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赔偿中止。史玉辉表示,后来看到羁押单才得知自己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参加了黑社会。
3月18日,记者和史玉辉一同来到昌江县检察院,一位陈姓检察官接待了我们。当史玉辉提出,为什么会重新立案?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陈检察官表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发现新线索,重新立案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几十年的案件还可能会翻过来。”
史玉辉提出,她了解到,赔偿案件中止办理的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检察院和公安局以其他的理由再立二案三案,这样的话,她的赔偿会不会永远也拿不到手。对于史玉辉的担忧,这位陈检察官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 http://t.cn/AXIwdmCM http://t.cn/AXIwr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