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微山县博物馆藏 东汉《永和六年(141年)铭文画像石》
国家一级文物。无论画像还是铭文,均保存相当完好。画像正中为一堂屋,室内男女主人正坐,右侧有两人持笏恭立,室外左右各有两人,右侧两男戴进贤冠拱手作揖,左侧两名侍女站立。屋顶正中有两羽人饲两只凤鸟,两侧各有飞鸟若干及一只攀檐猴子,左侧另有一熊。
画像左右两边框外有铭文,由右至左内容为:"永和四年四月丙申朔廿七日壬戌,桓孨终亡,二弟文山、叔山悲哀,治此食堂,到六年正月廿五日毕成。自念悲/(下接左侧)痛,不受天祐,少终。有一子男伯志,年三岁,却到五年四月三日终,俱归黄泉,何时复会,慎勿相忘,传后子孙,令知之"。#汉画像石##永和六年##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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