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李荣浩指控单依纯侵权#: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3月29日,@李荣浩 通过个人微博公开发文,指控@单依纯 团队在28日深圳演唱会上未经授权翻唱其作品《李白》,#单依纯方改编也需获得李荣浩授权# 并明确此事已获中国著作权协会邮件声明确认为侵权。对此,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娱乐法李振武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这意味着:无论是演唱会、商演还是直播,只要涉及公开表演他人作品,就必须事先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李荣浩描述的“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把真鼓改成电鼓”的情况,我认为,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未达到改编的独创性要求。这种程度的改动更接近于复制而非创作新作品。关键是,就算是改编,也要获得授权啊!#李荣浩 单依纯强行侵权##李荣浩[超话]##单依纯[超话]#此前相关视频: http://t.cn/AXIbM0z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