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玲-玲 26-03-29 23:26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实事秋亊超话)

致:小灰灰律师事务所及委托人@也许你离开会下雨 :

本人微博用户“雪-玲-玲”已收悉贵所出具的律师函,现就函中所述事宜,郑重回函如下:

本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对@小灰灰的卷卷妈 @铮不关我的亊 造成了精神困扰与不良影响,对此我深表愧疚与歉意。

本人将及时向贵所书面反馈整改履行情况,今后将引以为戒,规范自身网络言行,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特此回函!

微博用户:雪-玲-玲
2026年3月29日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