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阳光女子合唱团#
想不到,一句“我愿意”才是最痛苦的回答。
看了电影《阳光女子合唱团》,我切身体会到了这句话的重量。
故事并不复杂。李惠贞(陈意涵 饰)在狱中生下女儿芸熙,孩子患有先天性眼疾。她需要一边服刑一边抚养小孩——这显然不可能,没有一个孩子的童年应该在监狱里度过。所以李惠贞必须在领养文件上签字,在法庭上说出那句“我愿意”。从此,她放弃母亲的身份,又因为服刑,连见孩子一面都难。
这句“我愿意”,是这世上最痛苦的承诺。
这也是这部电影的底色——温馨灿烂的基调下,藏着痛苦无奈的人生。电影前半段,我们了解了每个人的来处:因为家暴、因为侵害、因为贫困,她们做出了不得已的选择,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应有的法律后果。
人生真的很痛苦。痛苦在于,她们这群被抛弃的人,经历过各种苦难的人,反而在监狱里、在高墙下,重新找到了活着的意义。好像死过一次,活着才显得珍贵。
对她们来说,这个“活着”的支点,就是一起做“阳光合唱团”。
合唱这件事,似乎有种特殊的魅力,很多电影都会让有问题的社群做合唱团——《放牛班的春天》《向阳花》《修女也疯狂》都是如此。一群人通过合作,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光彩。这部电影沿用了类似的叙事结构,但不同的是,它完全聚焦女性的生存困境。女性本就是困境,在监狱里的女性更是困境中的困境。她们无法选择父母,被家暴时无法选择逃走,在别无选择的困境里,却好像突然有了一点选择的权利——参加合唱团,把想改变的、想成为的、没实现的,都放进音乐里。
所以当她们站在舞台上唱歌,孩子们站在她们身边时,生活好像真的生出了一点希望。虽然这个希望很快就要被收进高墙,歌声即使插上了翅膀,遗憾仍要继续。这就是人生,也是最值得痛哭的地方。
看这部电影时,影院里的人都哭出了声。这种感同身受,来自对母亲、对女儿、对普通人的关怀。
电影里有一组对照特别戳人:李惠贞母女和杨玉英母女。两人都是因为杀了家暴自己的丈夫而入狱,不同的是,李惠贞把孩子带进监狱又送了出去,杨玉英则是自己进来,把女儿一个人丢在了外面。
杨玉英有诸多无奈。年轻时她是大明星,中年后却在家忍受丈夫的辱骂和出轨。她选择和丈夫、儿子一起服毒,结果丈夫和儿子都死了,只有她活了下来。女儿回到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孤儿”。杨玉英的人生只光鲜了几年,就坠入了无尽的灰暗——被家暴、犯罪、入狱、反复回味痛苦、想着如何弥补女儿,最后又患上不治之症。
人真的不知道自己会走上哪条路。也许另一个世界里的杨玉英,可以头也不回地离开家庭,做一个“抛妻弃子”的坏女人,也好过现在这样。但电影里的她没有这么做——说明她没办法这么做。
眼泪流干了,也得看看自己的人生,是不是也有阳光照进来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