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涛心理 26-03-30 17:12
微博认证: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河南省作协会员 心理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婚姻里,首先要考虑的不该是爱】

#家事法庭观后感##家事法庭#

《家事法庭》第二集,有个很值得所有要结婚的情侣思考的情节。

这个情节前面部分看得让人憋屈,但结尾还不错,电视剧里,很少见的好结局,只是结尾一笔带过,不过瘾。

情节是:江法官和楼律师结婚当天,正要进入婚礼阶段时,楼律师突然得知一个让她天塌的消息,江法官从中院调到高院了,调令都已经下来了。

过去他调入中院,就导致楼律师一半的案子都没法接。

现在调到高院就意味着,如果他们结婚了,她就没法在本省执业了(回避制度)。

还想执业,就得背井离乡去外省,放弃自己在本地好不容易打拼的一切,还得和丈夫异地分居。

当然,还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自己的事业,不做律师,改行,或当“贤内助”;再一种是,事业不受影响,但是放弃和江法官结婚。

事业和婚姻,对他们而言,是没法并存的。

这事儿,应该一开始就说的,但江法官却选择了隐瞒,选择了回避,一直到要拍婚纱照了,他才发微信通知对方。

楼律师母亲出于女儿婚事的考虑,或许还有传统女性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观念,替楼律师妥协了。

事情暴露后,楼律师非常气愤,直接宣布这婚不结了。

这个母亲,和未婚夫一样,都是楼律师事业路上的绊脚石。

这里,让大家有些生厌的,就是女主角秦睿。

她站在爱情最大的角度,可以理解,但是她却要求女方放弃自己的事业,而不是要求男方放弃事业,这就很奇怪了。

尤其是,她自己也是女律师,也还崇拜楼律师,却单方面劝楼律师选择牺牲。

她的行为,为什么如此匪夷所思呢?她不应该帮偶像吗?

她不应该因为女性的身份,而自然倾向于偏向楼律师吗?

原因很简单,她见识太少,所以在胡乱共情。

她正在为离婚后后悔的当事人发愁,所以想当然地认为,所有女人,都会在离婚后后悔。

因此,她不想看楼律师分手后后悔,就劝女方妥协。

很多人认为,女性共情能力比男性强,这个我不否认,但是缺乏理性的共情,如果方向错了,就会很可悲。

比如一个坏人打伤了好人。但有些人共情的是坏人,而不是无辜受伤的人。那这种共情能力越强越可悲。

共情也要建立在分清大是大非的基础上。

而在这个场景里,没有谁对谁错,但共情依然要区分情况,否则就是瞎共情,瞎代入。

秦睿的当事人是个精神不自立的家庭主妇,而楼律师是个有自己事业的独立女性。

两人完全是相反的人,秦睿用她当事人的体验去共情楼律师,是非常不合适的。

她的观点和她入场一样,突兀且冒犯。

这里要夸奖下沈谢秩,都说他不会共情(连上司都这么说),但在这个事件里,他的表现,却是最高级的共情。

他很公正公平,用三个问题,就让双方都梳理明白了。

三个问题,值得每个遇到相似困境的情侣来思考:

第一、你们是否接受异地恋(都不能)?

第二、你们如果一方选择妥协,会不会将来道德绑架对方(男方说自己不会道德绑架,女方说自己就不会辞职)?

第三、拒绝升迁,是否算一种牺牲?

江法官愣住了,楼律师明白了。

双方的分手已成定局。

这样其实对谁都好。如果强行结婚,女方牺牲或者男方牺牲,对他们的人生,都是巨大的遗憾,而且照样会影响感情,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我觉得在场四个人,只有沈谢秩是站在双方角度考虑问题的,而女方母亲,男方本人和秦睿律师,全都是站在男方角度,要求女方牺牲的。

所以,我在这里为理性的沈谢秩点赞,尤其是,他还是男方的好朋友。

我的学员里,不少人当年都是选择为爱牺牲(比如两个人在一个单位,出于回避原则,一方就要辞职),明明女方位高权重,却还是辞职了。

后来都后悔了,因为她们的牺牲,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

两个人如果打算谈恋爱,那最好先考虑好长远(结婚后的事情),再决定要不要开始谈。

比如我曾经对一个女孩有好感,她对我也有好感,但是她说她不会离开父母,一辈子都要在父母身边,我们又身处两地,而且他们还是偏远地方,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所以我在没开始之前,就放弃了。因为我不想强人所难,也不想委屈自己。

或者比如一方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注定聚少离多(比如是在野外探测之类),而你又不能接受异地恋,那就干脆别开始,而不是婚后天天抱怨,要求对方放弃工作。

再或者对方是坚定的丁克,而你打算要孩子,那就别等结婚后,非要劝说对方,而是压根儿就别开始。

反过来,如果你坚持丁克,对方却有好孩子的打算,那就别谈恋爱,而不是谈了之后,去劝说对方放弃要孩子的计划。

或者对方家里负债累累,或者有家族遗传病,寿命都不长,那就不要往后坑里跳,哪怕火坑里有最美的玫瑰。

爱情虽然是最感性的事情,但也需要理性先把关,才是对自己、对喜欢的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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