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首先要考虑的不该是爱】
#家事法庭观后感##家事法庭#
《家事法庭》第二集,有个很值得所有要结婚的情侣思考的情节。
这个情节前面部分看得让人憋屈,但结尾还不错,电视剧里,很少见的好结局,只是结尾一笔带过,不过瘾。
情节是:江法官和楼律师结婚当天,正要进入婚礼阶段时,楼律师突然得知一个让她天塌的消息,江法官从中院调到高院了,调令都已经下来了。
过去他调入中院,就导致楼律师一半的案子都没法接。
现在调到高院就意味着,如果他们结婚了,她就没法在本省执业了(回避制度)。
还想执业,就得背井离乡去外省,放弃自己在本地好不容易打拼的一切,还得和丈夫异地分居。
当然,还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自己的事业,不做律师,改行,或当“贤内助”;再一种是,事业不受影响,但是放弃和江法官结婚。
事业和婚姻,对他们而言,是没法并存的。
这事儿,应该一开始就说的,但江法官却选择了隐瞒,选择了回避,一直到要拍婚纱照了,他才发微信通知对方。
楼律师母亲出于女儿婚事的考虑,或许还有传统女性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观念,替楼律师妥协了。
事情暴露后,楼律师非常气愤,直接宣布这婚不结了。
这个母亲,和未婚夫一样,都是楼律师事业路上的绊脚石。
这里,让大家有些生厌的,就是女主角秦睿。
她站在爱情最大的角度,可以理解,但是她却要求女方放弃自己的事业,而不是要求男方放弃事业,这就很奇怪了。
尤其是,她自己也是女律师,也还崇拜楼律师,却单方面劝楼律师选择牺牲。
她的行为,为什么如此匪夷所思呢?她不应该帮偶像吗?
她不应该因为女性的身份,而自然倾向于偏向楼律师吗?
原因很简单,她见识太少,所以在胡乱共情。
她正在为离婚后后悔的当事人发愁,所以想当然地认为,所有女人,都会在离婚后后悔。
因此,她不想看楼律师分手后后悔,就劝女方妥协。
很多人认为,女性共情能力比男性强,这个我不否认,但是缺乏理性的共情,如果方向错了,就会很可悲。
比如一个坏人打伤了好人。但有些人共情的是坏人,而不是无辜受伤的人。那这种共情能力越强越可悲。
共情也要建立在分清大是大非的基础上。
而在这个场景里,没有谁对谁错,但共情依然要区分情况,否则就是瞎共情,瞎代入。
秦睿的当事人是个精神不自立的家庭主妇,而楼律师是个有自己事业的独立女性。
两人完全是相反的人,秦睿用她当事人的体验去共情楼律师,是非常不合适的。
她的观点和她入场一样,突兀且冒犯。
这里要夸奖下沈谢秩,都说他不会共情(连上司都这么说),但在这个事件里,他的表现,却是最高级的共情。
他很公正公平,用三个问题,就让双方都梳理明白了。
三个问题,值得每个遇到相似困境的情侣来思考:
第一、你们是否接受异地恋(都不能)?
第二、你们如果一方选择妥协,会不会将来道德绑架对方(男方说自己不会道德绑架,女方说自己就不会辞职)?
第三、拒绝升迁,是否算一种牺牲?
江法官愣住了,楼律师明白了。
双方的分手已成定局。
这样其实对谁都好。如果强行结婚,女方牺牲或者男方牺牲,对他们的人生,都是巨大的遗憾,而且照样会影响感情,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我觉得在场四个人,只有沈谢秩是站在双方角度考虑问题的,而女方母亲,男方本人和秦睿律师,全都是站在男方角度,要求女方牺牲的。
所以,我在这里为理性的沈谢秩点赞,尤其是,他还是男方的好朋友。
我的学员里,不少人当年都是选择为爱牺牲(比如两个人在一个单位,出于回避原则,一方就要辞职),明明女方位高权重,却还是辞职了。
后来都后悔了,因为她们的牺牲,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
两个人如果打算谈恋爱,那最好先考虑好长远(结婚后的事情),再决定要不要开始谈。
比如我曾经对一个女孩有好感,她对我也有好感,但是她说她不会离开父母,一辈子都要在父母身边,我们又身处两地,而且他们还是偏远地方,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所以我在没开始之前,就放弃了。因为我不想强人所难,也不想委屈自己。
或者比如一方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注定聚少离多(比如是在野外探测之类),而你又不能接受异地恋,那就干脆别开始,而不是婚后天天抱怨,要求对方放弃工作。
再或者对方是坚定的丁克,而你打算要孩子,那就别等结婚后,非要劝说对方,而是压根儿就别开始。
反过来,如果你坚持丁克,对方却有好孩子的打算,那就别谈恋爱,而不是谈了之后,去劝说对方放弃要孩子的计划。
或者对方家里负债累累,或者有家族遗传病,寿命都不长,那就不要往后坑里跳,哪怕火坑里有最美的玫瑰。
爱情虽然是最感性的事情,但也需要理性先把关,才是对自己、对喜欢的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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