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_嘯龍 26-03-31 17:12

【重读章伯森、陈执中、郭道西同志数十年后的证明信,可见资讯关乎人的政治命之重要:几十年后才拿到以下重要证明。可怜家父终身之政治生命!悲夫!惨乎?!
联想到1967年春我去北京东城东堂子胡同公安部信访局,曾拿到谢富治部长关于家父积案批示,奈何当年七月底因其被打倒而其批示推倒重来,致使家父积案延宕至1986年因获得章伯森、陈执中、郭道西等同志证明信才得以重新结论,真相始大白于天下!悲夫!惨乎!】

《1949年时任湖南省人民银行行长章伯森同志1992年的证明材料》

张文毅同志在湖南解放初期,即1949年9月间,由当时省教育厅长刘寿褀同志介绍到省人民银行要求安排工作。我当时是省人民银行行长同意了。 因张文毅同志对长沙市商界比较熟悉,安排他搞反黑市金融投机的工作。为了便于工作,由人民银行拨给资金,开设了一个“新中国商行”作掩护。商行由张负责,在反黑市金融斗争中作了不少工作,是有成绩的。直到当年年底,省公安厅搞侦察的李强同志在反金融黑市斗争中认识了张文毅同志,多次向我提出要求将张文毅同志及“新中国商行”转归省公安厅领导。这时,因反黑市金融斗争告一段落,我同意了李强同志的意见。李强同志随即同公安厅梁湘农处长一同来银行与我。张文毅同志即同梁、李两同志去公安厅。当时未及办任何具体手续。张在银行工作期间,未作临时人员看待。关于上述一段张在银行工作之具体情况,陈执中同志更清楚,因陈当时在银行管反金融黑市斗争,张由陈直接主管。陈现住省外经委宿舍,可请他写个详细证明。

章伯森亲笔
1992年2月19日

《1949年8月时任湖南省人民银行经济研究室主任的陈执中同志于1992年2月27日的证明》

1949年8月下旬,省人民银行章伯森行长介绍张文毅同志与我接头(我当时在省人行任经济研究室主任,负责抓反金融黑市斗争。设立了几处秘密据点,组织一批工作人员,通过倒卖银元和金子,深入黑市,摸清黑市贩子的线索,陆续破案)要张参加反黑市的工作,由我直接指挥。

我拨给张一部分金、银,着手开展工作。过了几天,章行长决定要张以私商身份用人民银行的资金开设一家“新中国商行”,暗中进行黑市金银买卖,搜集黑市情报。

我派了一个名叫陈镇的同志协助张。有关金银收付款项存取等手续由张一人负责办理,向我汇报。后来为了加强该项工作,我又派了一个名叫郭道西的地下党同志(当时亦调来人民银行工作)去商行加强领导。

直到同年12月底,章行长告诉我:“新中国商行决定移交给省公安厅管理。张文毅同志与陈镇同志随商行去公安厅,郭道西同志回省人行工作。‘’以后我就再未和张文毅同志联系了。

在这段期间,有几点要予以证明澄清:

1.张文毅同志是由地下老党员刘寿褀同志(当时任省教育厅厅长)介绍来省人民银行工作的。有关他的一切情况,刘已负责向章行长作了介绍说明,我们认为张是可靠的(我和刘也在地下党一同工作过)故对张给予充分信任,工作上是放手的。

2.张参加反金融黑市斗争工作,是作为参加革命工作,作为省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看待的。只是为了保密原因,没有在银行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没有入册。但并不是临时雇佣或聘用人员。如果他不离开银行,在反黑市斗争结束后,也会和其他一些参加该项工作的同志一样,补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安排适当工作。

3.张在这段时期的生活待遇,起初根据其家庭人口和生活开支需要,由我核发,在商行支取。后来为了简化手续,干脆在商行账上设立一个专用户头,由其支取,事后汇报。因他不是私商,所以他实际上是由公家发给生活费的(变相工资)

4.张文毅同志在这段时期,工作很努力,作出了不少贡献。
特此证明

陈执中
1992年2月27日
【陈执中,湖南省外经贸厅长离休,时任湖南省政府驻香港三湘企业公司总经理】

《1949年8月湖南省人民银行工作人员郭道西同志1992年4月23日的证明》

解放前,我在长沙从事党的地下工作,负责商界店员系统的党组织和外围组织的领导工作。1949年8月长沙解放,省人民银行为开展反黑市金银斗争,因我熟悉商界,调我到省人行参加该项工作。

由于任务特殊,要我伪装成大商闊少(当时党组织尚未公开,我的身份一般人尚不了解)在商业界进行黑市金银买卖,了解黑市金银的涨落趋势和金银的流向,适时抛售,以便抑制投机,稳定金融市场,同时顺藤摸瓜,寻找躲在深层操纵黑市进行投机以及肆意破坏金融市场的不法分子。

这项工作的决策均是省人行章伯森行长和赵元彩副行长作出的,主要核心人员也是他俩决定的。日常工作则由省人行经济研究室主任陈执中负责领导。参加这项工作的成员均经挑选,认为既可靠又与商界有密切联系的党员或外围组织成员或拥护我党的积极分子。其中核心成员是省人行两位行长直接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则是由陈执中同志批准的。

反黑市金融斗争是一项临时性特殊任务,由于保密起见包括我在内均不在省人行正式登记为省人行职工领取工资。由此之故,我从当年9月至12月无法领取供给而干了四个月的无薪工作。张文毅同志的生活费则是由陈执中同志核发在新中国商行开支的。

我第一次与张文毅同志联系是1949年9月某天,陈执中同志向我介绍张文毅同志是省人行反黑市金融斗争的工作成员,并要我持他的介绍条去顺星桥张家,了解张文毅同志经手的金银抛售情况,以便进行一次紧急抛售。以后类似任务与张文毅同志联系过几次。

1949年11月初,新中国商行成立一段时间之后,陈执中同志通知我,由我兼管新中国商行的反黑市金银斗争工作,商行其它业务仍归张文毅同志负责,直接接受省人行领导。所以我仅单线与陈执中同志联系,没有在商行正式任职。12月,反黑市金银斗争结束,当月中旬我调省交通银行,所以与张文毅同志没有再联系。

1949年下半年湖南省人民银行领导下开展的反黑市金银斗争,有关张文毅同志的这一段历史有以下几点我认为是确实无疑的。

1.张文毅同志当时确是湖南省人民银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是临时雇用人员,张文毅同志是反黑市金融斗争的核心成员,由陈执中同志直接领导。

2.新中国商行是省人行拨全款开设的,任务是以它作掩护,进行反黑市金银斗争。由省人行委派正式去新中国商行工作的只有张文毅同志和陈镇同志两人,其余是由张文毅同志聘用、陈执中同志批准的雇用人员。我虽被委派兼管新中国商行反黑市金融斗争这部分任务,仅以商人身份出入商行,没有在商行任职。陈镇同志亦仅在张文毅同志手下任职,所以张文毅同志是省人行正式委派到新中国商行的主管。商行里进行反黑市金融斗争的人员只有我和张文毅同志陈镇同志三人。

3.张文毅同志在反黑市金融斗争中做了很多工作,很有成绩。省人行对他很信任,并放手让他负责。
特此证明

郭道西
1992年4月23日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