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清晰地记得:2023年3月,戴着手铐脚镣的“军火商”聂鹏立在凉州区看守所斩钉截铁地说道:“我是无罪的,无论多大代价,都不会妥协”。制造冤案,是对法律的背叛,而接受冤案,则是对制造冤案的最好配合,是自我否定的最高方式……坚持申冤,也是一种公民责任,他可能自救成功,也可能为后来者提供借鉴。#周玉忠律师经典案例# 上一次类案获得国家赔偿还是在2016年10月,贩卖18支BB枪的广州小贩王国其历经七年七审十四个法律程序获得国家赔偿43.4万元。http://t.cn/AXIX1O3P 期待类案皆能获得公正结果,假枪真罪迎来根本解决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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