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否认抄袭##音乐人评论李荣浩被指抄袭#
仔细看了一下李荣浩的回应长文。
关于歌曲《小眼睛》的情况,文字里叙述的清楚:《小眼睛》是当年用作练习之用,歌曲发行后曾让版权公司联系海外作者处理,但因后来版权公司结业,事情搁置。
以及,李荣浩已经请同事主动联络这位海外作者进行相应处理。
如此,两点可以肯定:1这算是一件“乌龙”事件。2不存在抄袭。
其实,除了事实层面的叙述外,我是觉得李荣浩作为音乐人的自觉也不会允许他有抄袭的情况。我的理解里,李荣浩是位纯粹的创作者。正如其声明里提及的“与其出现在电视节目里,更喜欢练琴和编曲。”如此投入音乐创作者的音乐人,必定非常重视创作本身。
不仅是维护自己的创作,更是尊重其他音乐人的工作。
现在事情的发生,是有个人操作的失误。但决定不能定性为刻意抄袭。李荣浩也是在借此修正过往的“乌龙”。所以,我们关注的点不应当是“抄袭”这种字眼,而是看后续事情将如何处理。这本质上也是李荣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表达对创作的尊重。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