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26-04-0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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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助眠药收到注销驾照短信:#不能用大数据搞有罪推定#】媒体近日报道,有厦门市民称,自己在购买了某种助眠药物后收到湖里区交警的短信,通知他30日内到车管所注销驾驶证,逾期未处理将公告作废。这一报道引发公众对大数据滥用、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担忧。2026年3月30日,湖里区交警部门表示确有发送此类短信,“只是提醒”,建议驾驶员收到短信后去辖区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可能需要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

所谓“大数据”,本应指经过匿名化处理之后的信息,用以进行宏观、趋势性分析。能够识别到个人的信息,不是大数据,而是个人信息。无论是就诊还是购药记录,都是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相关医疗法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替患者保密。即使是执法司法机关要调取患者的医疗信息,也应该具有明确的法律授权,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2022年,中央发布的“数据20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对数据的利用,要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尤其对于公共数据,要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加以利用。即使个人病史乃至购药记录真的需要为公共安全让位,也应该首先制定法律进行授权,并控制信息用途,严格依法办事。 http://t.cn/AXIN4w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