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 26-04-0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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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共住房被姐姐私赠妹妹艰难维权# 】#妹妹买房被姐姐私赠外甥拒赔90万# 近日,上海杨浦区法院执行专项行动时,帮助一位年逾八旬的申请执行人拿回了早应属于自己的90万元赔偿款。
10余年前,申请执行人姚奶奶(化名)出资购房与姐姐共居,产权登记在姐姐名下,双方书面约定姚奶奶为实际所有权人。不料,8年后,姐姐擅自将房产赠与儿子王某并过户,并未告知姚奶奶。姐姐离世后,王某要求姚奶奶搬离,姚奶奶无奈起诉,法院判令王某支付90万元赔偿款,但王某拒不履行。
姚奶奶现已年逾八旬,独自租房居住,生活拮据,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关乎老人晚年生计,更牵扯着亲属间的情感纠葛,主动依法上门调查。王某以“已申请再审”为由拒绝配合,经执行法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王某抵触情绪逐步缓解,妥善安置好家中孩童后,主动前往法院配合执行工作。
针对此案,法官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再次明确姚奶奶出资事实及生效法律文书效力,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外甥王某释法明理,劝导他:“姚奶奶当年出资帮你母亲购房,念的是姐妹亲情,作为晚辈,你应体谅长辈如今生活的不易,不要让亲情被利益冲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王某承诺按期支付全部款项。
法官指出,被执行人王某以“已提起再审”为由,主张中止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意图拖延履行义务,这是一种误解。申请再审不停止原生效文书执行,只有法院裁定再审并中止执行,程序才可暂停。#上海[地点]# http://t.cn/AXIOQS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