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李荣浩撒谎#一、核心争议点:版权归属与公司结业说辞矛盾
版权登记归属质疑
台湾地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信息显示,《小眼睛》的版权管理方为李荣浩个人公司"酷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商用授权联系人直接指向李荣浩本人。该信息与李荣浩声称"误发练习曲后版权归属失控"的说法相悖,网友指出其至少十年间持续享有该歌曲的版权收益。
版权公司结业时间线冲突
李荣浩在回应中称,因签约的版权公司(艾回唱片)"当地结业"导致问题无法解决。但网友查证发现:
艾回唱片台湾分公司仅于2013年裁撤华语部门,公司主体持续运营至2026年;
内地分公司虽于2011年结业,但2018年已重建并专注版权业务。
该时间线与李荣浩所述"2016年联系版权公司"存在明显矛盾。
发布于 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