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惠杰(正局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惠杰(正局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惠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个人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赠送礼品;廉洁意识淡薄,多次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惠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惠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天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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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不经过任何法定程序违法暴力强拆村民合法房屋,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判决原店镇政府强拆行政行为违法。既然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镇政府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陕州区法院、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居然以镇政府提供的假证据枉法裁判不赔偿受害人损失,请领导和各界仁人志士在百忙之中也能关注一下我的案子,请媒体能为我曝光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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