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千办 26-04-0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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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真的好搞笑。

四川一男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配偶及当地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57.5万。

原来,其于2021年12月,与其配偶在涉案医院对HIV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双方均未感染,但其在2022年3月,在另一医院检查身体时,被告知感染HIV。

据其了解,其配偶早在2020年时,就已经被当地疾控中心确诊HIV。

按理说,故意隐瞒自身患有HIV,导致配偶感染,依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宁波早前就公开过相关案例,男子患上HIV但故意不采取安全措施与妻子发生关系,最终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判三缓四。

而在本案中,男子发现自己感染后,向当地警方报案居然未获立案。

向法院起诉,亦未获支持。

法院一审认为,与涉案医院建立关系的是男子配偶,就算发现其配偶患有HIV,也无需告知他,也就是说,涉案医院未能检测出其配偶患有HIV,与他是否缔结婚姻、是否造成损害无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还表示,男子提供的相关证据,亦不能证实其患有HIV由其配偶导致,其配偶的过错与其损害结果之间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则进一步表示,虽然其主张自己被其配偶感染HIV,在时间点上具有高度盖然性,但其提供的证据,仍不能证明其被其配偶感染,故应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最终,两审法院均判决,驳回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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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