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稿——不保真,我不能对网友言行负责。
故事三人:
原配,大郎,金莲。
原配与大郎是原配夫妻,有一天,突发吵架,冲动离婚。
离婚后,大郎迅速与金莲再婚。
——这时,原配回过味来了:自己是被吵架被离婚呀。
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原配在经济上吃了很大的亏。
她赶紧找律师,就离婚财产重新打官司。
顺带说一声:大郎是某知名企业副总。
突然间,大郎服安眠药自杀身亡。
那官司没法打了吧?
不,还有小孩呢,更加得打了,遗产也是值得大战的。
又突然间,原配知道:金莲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检察院移送起诉。在大郎家中多个容器中均提到毒物成分。
据说,金莲上位,是因为她掌握了大郎用不正当手段做某些事的罪证,大郎也是不得不娶。
那为何要杀人呢?
据说金莲的律师已经提出辩护:是大郎想杀人灭口,结果被自己反噬了。
警方有金莲购买毒物的物证。
金莲律师手里也有大郎购买毒物的物证。
那是否皆大欢喜,原配不告而胜?
不不不。
杀人是刑事案,在办理刑事案期间,举凡什么继承之类的民事行为都停止。
那原配要做什么?
原配就默默地等待正义的判决就好。
还有个八卦:金莲的前夫在牢里,经济犯罪,十年。
就是被金莲送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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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个好故事。
可以写出多个版本。
比如:大郎为了保护原配,以身娶狼;
或者:大郎与金莲相爱双杀,尔虞我诈;
再或者:金莲的前夫因祸得福,与原配结合……
我说了,这个故事不保真。
我不对网友投稿负责。
但这故事太精彩了,不能不发出来。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