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说李荣浩没有当时采取有效措施 也冤枉了他,因为他是职务创作者签约台湾艾回的,他在艾回的时期一切知识产权都归艾回所有。(这种情况在很多人身上都发生,他不是个例)
他如果想让侵权停止,最佳办法是让这首歌下架。
但是当时台湾艾回关闭了华语部门,也无人在意这些职务知识产权的归属,而他当年不是版权所有方没办法去彻底解决问题。
至于为啥十年后他可以负责了那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当时和艾回的合同有一定的许可期限:就是过了这个期限,权利收回,也就是唱片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这些作品了。所以唱片公司一般会要求长期。有的还会涉及续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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