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拔329株槟榔苗护祖坟获刑#【“男子拔苗护祖坟”获刑引关注 律师:维权不可滥用私力救济,应优先民事化解】#律师解读男子拔苗护祖坟获刑# 4月3日,据大河报报道,清明节扫墓时,53岁男子发现,祖坟旁被人种满了槟榔苗,一打听才知是宗族亲戚种的。他两次找其理论无果,便带弟弟拔除了全部329株槟榔苗,不成想,这为他招来牢狱之灾。2026年3月27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相关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透露,该地块为乐东县某村委会集体土地,被拔除的329株槟榔苗共计价值11186元。 法院认为,陈某甲经传唤后主动投案,系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案发后提存赔偿保证金11186元,属悔罪表现,应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甲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4月4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层面界定村民对祖坟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遗体、遗骨等受法律保护,近亲属享有祭奠权、祖坟完整维护权及祭祀安宁权等人格利益。
“虽涉案土地为村集体所有,陈某甲家族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但陈某乙在祖坟周边种植作物,侵扰了家族祭祀的正常秩序,违背公序良俗,已侵犯陈某甲的合法人格权益。”赵良善表示,若要维权,陈某甲应遵循《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通过与对方协商、请求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调解、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报警寻求治安管理处罚等合法途径解决,而非私自毁坏他人财物。 http://t.cn/AXImxM7M http://t.cn/AXImQe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