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发布 26-04-04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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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培风中学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长宁##网络中国节·清明# 为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2026年4月1日,长宁县培风中学开展了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世彬,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奎,长宁镇派出所副所长越良凯,长宁镇派出所指导员陈世俭,政教处主任余昌和出席活动,初一、初二部分班级学生积极参与。
活动伊始,长宁县培风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奎作动员讲话。他强调,法治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学校始终将学生安全置于首位。他介绍了学校与公安部门建立的警校协同护学长效机制,指出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同学纠纷、网络诈骗等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学校、家庭和公安机关的联动支持与保护。他勉励全体同学要增强法治意识,在遇到困难和危险时敢于发声、善于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长宁镇派出所副所长越良凯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阐述了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性。他指出,初中阶段是学生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培养规则意识、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阶段。法治教育不仅要帮助同学们知晓法律条文,更要引导大家理解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边界。他鼓励同学们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在日常言行中培养法治思维,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他特别提醒,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承担相应后果。
长宁镇派出所指导员陈世俭为同学们讲授法治教育课。他阐述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指出法律是界定人与人行为边界的基本准则。针对校园欺凌问题,他通过互动问答引导学生辨析“约架”与“校园欺凌”的本质区别,强调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故意欺负的主观意图和长期压迫关系。他还结合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现行《刑法》中关于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勉励同学们既要学好文化知识,也要明确法律责任、增强社会担当。整场讲解深入浅出,现场气氛热烈。
授课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踊跃参与。在互动问答环节,大家纷纷举手发言,结合自身理解和生活实际,就校园欺凌的界定、遇到侵害时的应对方式等问题与陈指导员展开交流。面对同学们的提问,陈指导员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活跃而有序。同学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也进一步认识到遵纪守法、明辨是非的重要性。
本次活动组织有序、效果良好。同学们积极参与、认真聆听,法治意识显著提升,自护能力得到有效增强。长宁县培风中学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化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持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编校人:罗鑫 审核人:李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