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法则并非高深理论,而是生活本身自带的逻辑。
举个例子,比方说我一直看某位同事不顺眼,今天他工作出了错,我趁机跑去领导那里告了他一状。心里隐约觉得不妥,却还是没忍住那股愤恨,做了这件事。
第二天,我看见他眉头紧锁走进领导办公室,路过时看了我一眼。我心里立刻泛起嘀咕:他准是去领导那儿编排我,要把我踩下去,他要报复我。于是嗔火更盛。我不可能想:他是不是要去领导那里夸我?是不是要把新项目推荐给我?他对我好好哦!
没有往识田里种过那样的种子,相应的念头根本无从生起。更进一步说,想法和感受都是种子遇缘后自动现行,并不由“我”做主。
我必须承受当初那份恶意带来的反作用力,这事才算告一段落。除非能当下觉照,看清此中的来龙去脉,不随之认同,不继续造作,才能改变流转的惯性。但不容易,人往往顺着习气走,很难克制业力推动下的本能反应,所以爱恨情仇纠缠,恩恩怨怨交织。
明白原理,便知断恶修善不是一种道德规训,而是对自己的保护,是为自己铺路。
至于更大的因果,涉及三世,运作过程复杂幽微,我们一时无法穷尽,多想也无益。
修行落到实处,无非三件事:在起心动念的“因地”,像惜种如金的老农,只挑精良纯正的种子,用心撒进土里;在聚合万事的“缘上”,像做饭的好手,咸了加水淡了加盐,善调滋味;而在既定“结果”面前,像翻日历的人,无论昨天写的是晴是雨,轻轻揭过,目光只落在崭新的一页。
如此,因果便不再是需要畏惧的法则,而是可以为我们所用的朴素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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