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象和大风 26-04-05 11:36

#优思益与辉同行# 中国的消费者真的太好糊弄了。 这个假洋牌优思益在宣传的时候,品牌故事是编的,国际大奖是买的,专家网红是雇的,这不是“欺诈”是什么?

任何一个买了优思益的消费者,不管你买了多少,都可以要求卖家退一赔三。

如果卖家没有退一赔三,起诉就可以了。 不用找律师,自己上就行。 央视都给你把证据制作好了。

头疼的是法院。如果认定优思益的卖家们是“欺诈”,那后续将会有很多消费者提起这种“小额诉讼”,钱小事多,法院工作量剧增。

如果认定优思益的卖家们“不构成欺诈”,那这种判决书一出,相当于默认以后商家们卖货都可以编故事、虚构产地、雇假专家。——我觉得👨🏻‍⚖️不敢这么判[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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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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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解读:
⭐优思益是经营者,“卖家”也是经营者。起诉谁更容易拿到赔偿,就起诉谁。
⭐卖家们如果觉得冤,Ta们可以在赔付完以后,自己去起诉厂家。
⭐产品本身没问题≠经营者没欺诈。 产品本身如果有问题,消费者吃了损害健康了,那得赔另外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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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消费者最先提起诉讼,哪个消费者受益。出了判决结果,全体消费者都受益。

我不信与辉同行没有赔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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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