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10级伤残一年后被推翻#【#一场车祸2份鉴定#:一家称“10级伤残证据充分”,一年多后另一家称“不构成伤残”】在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的病床上,周平躺了整整27天。她断了两根肋骨,右距骨骨折。周平是在株洲市芦淞区人行横道上被一辆小型货车撞伤的。她称,出院后,她不能像往常那样跑和跳,下蹲动作也无法做到干净利索。一到阴雨天,患处就隐隐作痛。她四处求医,湘雅三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曾诊断其患有“创伤性关节炎”“创伤性关节病”。
在周平起诉肇事司机张镖及相关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2024年5月13日,株洲的一家鉴定机构认定她的伤情构成10级伤残,“证据充分”;而2025年9月30日,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则鉴定认为不构成10级伤残,理由是“不符合影像学表现”。
两家鉴定机构为何作出不同结论?湖南省司法厅工作人员认为,可能是两次鉴定时间间隔一年余导致。
“医院门诊的‘创伤性关节炎’,与鉴定机构的‘创伤性关节炎’,有各自不同的评价标准。我们只作出鉴定意见,不是最终结论,采不采纳由法官决定。”湘雅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胡文虎向@红星新闻 解释。
一审法院认定了原告的医疗费、营养费等,但认为其不构成伤残,后续无诊疗费用,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6.3万余元。此后,周平提出上诉,目前本案二审已开庭结束。http://t.cn/AXMZYrY6 http://t.cn/AXMZYdL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