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救护车截单延误抢救致死#救护车成“抢单黑车”?一条人命罚7.6万,这事在法律上得说清楚!#律师说法#
今天咱们不绕弯子,就用大白话聊聊深圳这起救护车“截单”致人死亡事件里头的法律门道。我看完通报,心情和很多网友一样:罚款7万6,跟一条人命比起来,简直轻如鸿毛。但法律上,这事儿远没完,罚款只是“开胃菜”。#以案说法#
第一,罚款7.6万是不是就顶天了?
真不是。通报里写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进行的行政处罚,罚的是医院“违抗调度指令”这个行为。罚款上限就10万,罚7.6万在行政法框架里确实算重了。但这只是行政责任,相当于单位被扣了分、交了钱。
第二,司机和院长要不要坐牢?这才是重点。
家属已经报案要求追究 “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335条)。这个罪的关键门槛是:严重不负责任 + 造成就诊人死亡。咱们看细节:
医院明知自己没血管外科,还两次抗命把大出血病人拉回自己院里。
确诊大出血后,用“病危不能动”当借口硬拖了8小时。
这算不算“严重不负责任”?太算了。 作为专业医生,明知本院救不了,还阻止转院,这属于放任损害结果发生。如果最终司法鉴定确认延误抢救与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涉事的医生和直接决策者,就不仅仅是被开除的问题,而是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家属能拿到多少赔偿?
医院赔7.6万罚款是给国家的,不是给家属的。家属要拿的是民事赔偿。这事儿医院过错明显,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加起来,在深圳这种城市,少说也要一百多万起步。现在家属在申请行政复议,就是在逼医院坐到谈判桌前谈赔偿。
第四,给咱们普通人的紧急提醒(防坑指南):
一是盯紧屏幕: 上了救护车,如果感觉路线不对,一定要大声问:“这是去最近的公立大医院吗?120调度说的是哪家?”现在手机地图很准。
二是抓住救命稻草: 如果司机不听劝、强行拉去民营小医院,到了急诊室,如果医生让你签字“拒绝转院”或者“病情稳定暂不转院”,千万别签!立刻打110报警,说有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延误治疗。警察一出警,医院就不敢乱来了。
最后总结一句: 法律不杀无过之人,但绝不容忍把人命当生意做的恶。这7.6万不是句号,这只是刑事追责和巨额民事赔偿的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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